一、簽約: | ||
買賣雙方針對不動產買賣價款達成協議,對於買賣流程,價款給付方式,買賣條件以文字方式詳載於合約書上,並且雙方親自簽名蓋章,經代書見證簽約之程序。 | ||
二、用印: | ||
買賣雙方將報稅、過戶所需證明文件交付代書,代書並於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公契)、登記申請書上蓋好雙方印鑑章的手續,稱之為用印。 用印流程應注意事項:1.簽約至用印約3~5日。2.聯絡買賣雙方用印時間、地點。3.由代書整理申報契稅及增值稅資料後送件。4.若買方需貸款,應於用印同時。5.請買方決定貸款銀行。6.由代書整理報稅及貸款資料後送件。7.銀行收件:審查、估價、對保、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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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稅: | ||
當稅單(增值稅及契稅)核發後,代書通知買賣雙方出面繳稅,買方並於同時支付完稅款項,此稱為完稅。 完稅流程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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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屋: | ||
買方支付尾款,賣方將房屋騰空移交給買方使用,並以現場點交方式為之。 交屋流程應注意事項: |
文章來自~吉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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