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絹買下一、二樓(圖)後,才知一樓沒土地持分。

 

賣店面沒附地 判賠2千萬

一次買2層 土地歸2樓 信義房屋及屋主隱瞞

2009年09月04日蘋果日報

【張欽、楊茲珺╱台北報導】幸福人壽董娘張淑絹透過信義房屋,花五千萬元買下北市基隆路一處一、二樓房屋,原以為土地持分歸屬一樓,交屋後才知歸二樓,她不滿屋主隱瞞、信義也未查證,訴訟請求減價二千萬元,且由屋主與信義連帶償付,法官經鑑定查明共可減價近三千萬元,張女請求全部判准。

連帶責任

該屋現已租給西堤牛排,張女律師陳明宗表示,希望屋主王清池夫婦與信義能善意回應,若上訴,會續追近一千萬元的差額。王清池夫婦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回應,信義房屋客戶暨法律服務部執行協理張旭主張,簽約前雙方已知土地持分狀況,將上訴。

幸福人壽董娘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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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圖)的妻子張淑絹買屋被坑。資料照片

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圖)的妻子張淑絹買屋被坑。資料照片

張淑絹三年前透過信義房屋,向王清池夫婦洽談購買該屋,信義房仲人員依照屋主說言,告知一樓有土地持分,二樓沒有,張女花五千萬元成交,但房子登記在她友人、文筆國際董事謝順池名下,至於為何借名登記,張女律師昨表示不清楚。
但交屋後,竟有地主上門索討一樓地租,張女才知一樓沒地、二樓才有地,憤而提告。屋主向台北地院法官辯稱,已補償對方一百一十五萬元,不能再求償;信義則強調,土地與建物持分並非調查義務範圍,但法官都不認同。

實際價值少三千萬

法官認為,鑑價後張女所買房產,若土地歸屬一樓,合理價應為四千八百六十二萬餘元,但地歸二樓的話,就只剩為一千九百七十二萬餘元,張女共支付五千萬元,扣除掉屋主補償、地歸二樓的實際價值,屋主與信義應連帶償付張女二千九百一十二萬餘元,但張女僅求償二千萬元,所以全數判准。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執行長郭國任說,按市場現況,一樓持分的土地,價值會比其他樓層高出二到三倍,以北市基隆路店面行情,土地持分每坪約值八十到一百萬元,但二樓可能僅剩三、四十萬元。

買中古屋注意事項

◎看屋時,白天、晚上、下雨都要看,以了解屋況及居住環境
◎向鄰居詢問屋況、有無佔地等糾紛、是否是凶宅
◎購屋若含違建,要評估遭拆除風險
◎挑選信賴的代書把關,確認產權、土地持分歸屬等細節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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