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更新日期:2009/02/24 21:37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4日電)台灣銀行今天表示,凡是在房貸還款期間正常還款,不限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或休無薪假者,均可在台銀現行規定內,申請展延房貸還款。

台灣銀行除配合銀行公會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住宅貸款本金緩繳及一般民眾住宅貸款延長借款期限的措施外,另訂定更具彈性的受理標準,擴大協助因遭逢經濟不景氣,影響還款能力的台銀房貸戶。

台銀表示,申請展延還款期限的房貸戶,只要借款期間還款正常,不限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或無薪休假者,也不以自用住宅或本金緩繳金額最高新台幣600萬元為限,均可在台銀現行規定內,申請展延還款。

根據台銀現行規定,購屋貸款期限最長30年,寬限期最長5年,修繕貸款期限最長20年,寬限期最長3年。

台銀表示,國內失業率自97年下半年起呈逐月攀升,部分企業採取減薪或無薪假制度,直接衝擊房貸戶履約能力。台銀全力配合政府搶救失業,密切關注房貸戶淪為法拍屋所引發的經濟危機,因此放寬房貸戶展延還款的標準。9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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