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節稅 把握年底黃金期 淡水淡海新市鎮買屋賣屋陳虹君0987007707

 

歲末年終正是黃金節稅月上場時機。財政部指出,明(2014)年個人贈與及婚嫁免稅額仍維持220萬元與100萬元不變,父母趁年底或子女婚嫁之便,可展開跨年贈與的財務移轉規劃,合計可送出的財物總值最高在1,080萬元內都免稅。

 

財政部即將在年底公告明年最新的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包括父母、配偶等扣除額,因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累計已逾10%,將隨漲幅連動調整以外,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並未達到調整門檻,明年仍維持在每人1,200萬元與220萬元的水準,連續六年不變。

由於贈與免稅額度今、明兩年均相同,今年尚未贈與財物給他人者,要把握最後一個月的節稅機會。財政部說,贈與免稅額為按年計算,全年未使用者,不得累計至下年度使用。

希望快速移轉財物給子女者,可把握年底跨年贈與,今年12月及明年1月,短短二個月之內,每人可以送出的財產,價值在440萬元以內,均免徵贈與稅。為人父母者,若子女計劃年底或明年結婚、置產,利用黃金節稅月,還可搭配運用婚嫁免稅額100萬元,合計可贈與財物總值最高在1,080萬元內將完全免稅。

財政部表示,今年還未動用免稅贈與額度者,可以著手展開跨年贈與計畫,年底與明年1月均是黃金時段,包括現金、不動產、股票或黃金等財物,在這兩個月內,每人合計可享有的免稅贈與額度是440萬元。

此外,今、明二年子女若有婚嫁計畫,父母還可以利用其婚嫁前後六個月時間,各自送出100萬元財物,亦免課贈與稅。

也就是說,財力夠雄厚的父母,搭配全年贈與免稅額(220萬元)與婚嫁免稅額(100萬元),今年父或母分別可贈與子女的免稅財產最高為320萬元,加上即將到來明年新的贈與免稅額220萬元,短短二個月,父、母各自可運用的免稅額度為540萬元。

財政部說,依據遺贈稅法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額100萬元以內,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婚嫁贈與是按子女結婚人數計算,即使多位子女同一年度結婚,父母均可各自贈與每人100萬元;個人免稅額220萬元則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單位,不論受贈人數多寡,一年合計最多只有220萬元可以免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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