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問我,「租屋好還是買屋好?」他的情況是租台北縣的房子3房2廳附車位,每月租金約2萬元,而同樣狀況屋齡20年內的房子,現在售價約8百萬到1千萬之間,假設抓中間的數字是9百萬好了,那麼如果自備款2百萬,貸款7百萬,則每月利息約11,667元(以房貸利率2%計算),因此買房子每月比租房子可以省下約8千元,似乎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但過了寬限期,每月本息攤還約3萬5千元,又比2萬元租金多出1萬5千元的支出,他因此難以抉擇。

 

然後他又擔心現在房價在高點,買房子後每月省下的8千元要是房價回跌一成,9百萬的房子就是90萬的損失,每月省下的8千元,要112個月才補的回來,112個月約9年的時間,要是房價跌兩成,就要18年的時間才抵的回來,18年過去,他都老了,而且利率是否能維持在2%以下,持續18年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看他煩惱的樣子,我想這應該也是很多人的煩惱,不過至少有購屋的打算,就是一個甜蜜的煩惱。我跟他分析了一下我的看法,我跟他說,現在的房市有利因素是,1.低利率、2.住宅環境更新的需求、3.股市表現不錯、4.有可能開放中國資金購買不動產。

 

而不利的因素是,1.失業率高、2.經濟成長率不理想、3.資金外流、4.人口成長減緩、5.最近新流感疫情狀況不明、6.新房子房價在北市動輒每坪80萬,在台北縣每坪40萬,相對於一般上班族夫妻收入,每月約6萬元到10萬元來說,已經形成了一種難以跨越的障礙。

 

我認為,兩相比較可以發現,有利因素不是已經反應完畢(比如低利率),就是振興效果難以預估(比如中國資金跟股市),再看這一波房價修正到現在,大約只有一年的時間,幅度也只有大約一成,似乎還有盤整調降的空間。

 

因此我跟他說了一句網路名言「自住沒差」,雖然房價趨勢往下修正的機會大,但是這種事誰也料不準,不如不要理會這種東西。

 

我建議,在財務負擔不要太大的情況下,最好不要超過夫妻收入的1/3,那麼把房子當成是自己消費享受的消費品,把本金攤還當成強迫儲蓄,把利息當租金,未來只要不要出現賣房子換現金的不得已局勢,而是賣房子一定是為了換房子,那麼不管未來要是房價跌還是漲,都將立於不敗之地。

 

他問我為什麼?我說將來房價漲,你會慶幸自己現在買了,未來房價要是跌,你要換房子時,那麼賣掉舊房子雖然價錢不好,但是買入的新房子一樣是便宜的價位,又有什麼差?你還是有一間自己的房子住,不過記住,財務負擔不要太大,房貸利率最好用最低2%跟最高4%都算過一次才好。

 

(城市租屋族總經理張權彬口述,曾萃芝整理)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5/17 02:33 曾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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