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日期
報名地點: 25158淡水鎮中正路65號
2 月17日
洽詢電話: 2622-1020 #220 張小姐
收件截止日期
報名繳交資料:  
2 月2 日
  1.衛生所近一年內合格體檢表一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汽車駕照影本一份  
  3.一吋相片3張(連同體檢表3張),(照片需近期3個月)  
  4.費用:電腦筆試125元,路考125元;合計250元  
  【如有汽車駕照或輕型機車駕照者,可免筆試及免交筆試費】  
  曾於其它所、站筆試及格欲參加本站路考者,需事先移轉筆試  
  成績至本站,身心障礙 者需先辦理鑑定。  
機車駕駛執照考試當日注意事項:   
一、
請攜帶下列證件   
  1.身份證正本、機車行照(未帶行照者不得參加路考)。  
  2.如有汽車駕照或輕型機車駕照者,請攜帶正本。  
  3.參加口試者,請自備文具(2B鉛筆、橡皮擦、小直尺)。  
  外籍新娘請備居留證(大陸新娘備在台居留滿三個月以上之流  
  動戶口證明)。  
二、
參加路考者於現場注意聆聽路考官講解路考進場路線及標準評  
   
(扣)分規則。  
三、
電腦筆試做答及格者,重機車考生即可參加路考  
四、
輕型機車考生口試或筆試合格及重型機車考生路考合格,將報  
  名書表帶至第二行動監理車前窗台交本站人員審核鍵檔,並  
  繳費200元領取駕駛執照。  
五、
應考時,筆試不及格(低於85分),路考不及格(低於70分)  
  須於7天後重新報名  
六、
已領有輕型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可免筆試,而需體檢,再直接  
  進行路考(一年內在 本所暨轄站考取之輕機或汽車駕照者免  
  體檢需在事先第一梯次辦理報名。)  
七、
以國民小學學歷報考者、智障者、外籍新娘、僑民可申請以口  
  試代替筆試。  
八、
應考時服裝儀容須整齊,不可穿拖鞋。  
九、
報到地點:淡水鎮新民街一段136號(大庄福德廟府)  
十、
請於上午9時30分報到,當天缺考者不得退費,敬請準時應考。  
十一、
考場請保持清潔,不可吐檳榔汁,經檢舉者一律不發駕照。  
  註:不受理現場報名  
 
淡水鎮公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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