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煌/台北報導】 

     各銀行全面開跑,接受房貸戶申請,將還款期限延長到30年,不過,部分銀行要求,客戶一旦適用30年期房貸,必須付出代價,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循環額度理財房貸,全部會被凍結。

     另外,銀行主管指出,房貸還款期拉長到30年,累計繳納給銀行的利息,金額一定會明顯增加,客戶必須多付利息錢,這些因素都要列入考量。

     配合政策,台銀等多家銀行開跑,受理房貸戶申請延長還款年限,針對適用30年期還款期限的客戶,匯豐銀規定,客戶的信用卡、現金卡、循環額度房貸,通通暫時凍結。

     也就是說,匯豐銀的房貸戶一申請展期,還款期間延長為30年,就暫時不能使用匯豐銀的信用卡、現金卡、循環額度房貸。

     至於台銀、土銀、彰銀則沒有這項規定,客戶可以申請延長還款期,同時,一樣可以使用銀行的信用卡,以及運用理財型房貸、取得周轉資金。

     其實,還款期間一拉長,累計的房貸利息支出,金額也會跟著增加。依據台北富邦銀的試算,以貸款500萬元、利率2.5%、還款期20年計算,每1個月必須償還的本利金額,合計是2萬6495元,20年下來,貸款人一共付出135萬8835元左右的房貸利息。

     如果貸款人已經還款5年,還欠銀行大約397萬元的本金,現在申請適用展期,後續還款期間拉長為25年,每個月必須還款的本利金額,降低到1萬7826元,負擔減輕。

     但是,前後30年下來,必須支付的利息金額,明顯增加到193萬7488元。

     如果已經還款10年,原本剩下10年的還款期,還積欠的貸款本金大約是280萬元,申請展期以後,還款期拉長為20年,月付本息金額降到1萬4893元,累計繳納的利息,也增加為175萬3823元。

     銀行房貸主管指出,貸款500萬,還款期一拉長到30年,依照個人狀況不同,必須多繳40萬、60萬不等的利息,是否合宜,民眾自己要多評估。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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